“文网文”是什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一定不陌生,可是对那些未曾踏足互联网文化经营领域、但对此很感兴趣的就不一定啦!那么,究竟什么是“文网文”。
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一般情况下还被称为网文证、文网证、文化许可证等叫法。指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换句话说,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比如:网络游戏、网络戏剧、网络文化等。除此之外,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也需要办理“文网文”,比如: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活动等。
申请文网文需要什么样的流程呢?
1、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2、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3、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4、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文网文办理所需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2、企业章程(三个月以内的调档件);
3、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现场核对原件)。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调档件),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二级股东以内需核对原件);
5、业务范围说明,其内容必须包含: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设备及场地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等;
6、域名证书、网站;
7、人员社保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