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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时代下的网络文化

发布人:admin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8-12-19 13:37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衍生出多种多样的产品。“虚拟空间”可以说是科技发展至今走在前沿的科技产物。“VR”、“AR”都算虚拟空间的初步展现。文网文小编今天所讲的不是我们认识的虚拟空间,其实整个互联网的世界也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容量的交流虚拟空间,有交流的空间就会产生文化。网络文化的健康与否也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
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的发展趋势给网络文化机制的创新构建带来了新的挑战。在空间融合情景下,网络文化机制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通过网络文化机制的主体拓展、流程完善、内容优化这三个方面的创新构建为基本路径,促进网络文化机制的全面整体提升,使得网络文化机制功能得到最大化发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这对新时代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网络社会的发展在经历单向镜像社会、多向互动社会这两个阶段之后,正在向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的第三个阶段转变。在这个阶段,人们的虚拟实践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的边界逐渐淡化、融合,网络空间日益成为新的现实空间本身,网络社会生活日益成为现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形成空间融合的新情境,这对网络文化机制的创新构建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当下空间融合情景下,网络文化机制创新的路径有哪些?应当如何构建?目前学术界对这些问题关注还不够,亟待深入探讨。笔者认为,网络文化机制作为主体在运用网络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培育提升客体的思想素质这一虚拟实践活动过程中各构成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形成的有机系统,必然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以网络文化机制的主体、流程、内容这三个方面的创新构建为基本路径,促进网络文化机制的全面整体提升。
 
主体拓展:搭建网络文化多元主体育人平台
网络文化主体育人平台是指参与一定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共同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的实践场域。当前,网络文化主体主要包括以党委、政府、学校、文化机构等意识形态管理部门、文化教育部门为主的核心主体,具有强烈的行政体系单中心特征。新时代,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的情景下,单中心的主体结构已不再适应网络文化的需要。
(一)从网络文化主体发展的客观状况来看,网络文化泛主体的数量急剧增加
大量曾经不属于网络文化责任主体的单位和个人的主体性正在日益凸显。要激发这些自发主体的作用,使网络文化的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充分发挥网络文化的效果,就必须扩大范围,搭建更加宽广的网络文化平台,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主体吸纳到这个平台上来,从而形成新的、更大的育人合力。
(二)从网络文化新阶段对主体内在能力的要求来看,单一构成的主体难以发挥其在信息接受、选择、处理和传播等各环节应有的作用
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的情境中,要求主体能够更加全面地感知到变动中的文化信息,并能够做到精准把握、准确表达和智慧解读。这对信息处理的全面性和精确性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更多数量、更多种类的文化主体投入到网络文化的工作中,以提高主体群体的覆盖面、灵活性和敏感性。
(三)从网络文化客体的状况来看,客体群体的分层化加速多元主体育人平台的形成
一方面,客体群体随着网民数量的剧增,出现了量的增长和结构分化并存的特征,原有的单一结构主体难以反映多方面、多层次客体的文化需求,容易导致对某些网络文化现象的失察失位,其单一的话语体系也难以被不同群体的客体所接受。因此,就必须提升主体的多元化程度,提高不同育人主体在不同文化受众中的代表性,这样才能够使各种群体中蕴含的文化正能量得到有效凝聚,聚合网络文化的效能。另一方面,只有多元化的育人主体才能够兼顾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群体不同的接受能力、接受范围,提高网络文化机制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人群中的渗透性和作用力,从而找到正面文化在不同人群中的“正确打开方式”。可以看出,搭建网络文化多元主体平台的内在原因正是来自于空间融合情景下,社会结构多元化趋势向网络社会、网络文化领域的深刻渗透。在高度复杂的社会中,去中心化、扁平化的治理结构已经成为发展趋势,社会治理必然走向多中心复合式治理模式,而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日益融合的情景下,这种现实社会的治理发展必然更加集中、更加强烈地反映在网络社会和网络文化的治理演进中。#p#分页标题#e#
一个多元共治的网络文化主体平台,一方面,代表着在引导和规制范围内主体数量上的大幅提升。另一方面,代表着各种类型的主体相互协作、相互影响,发挥其不同的作用,它们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多元育人主体的形成,能够在更大规模上释放正面网络文化的能量。在这个平台上,不同类型的主体显然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党委、政府居于网络文化主体平台的主导地位,是构建网络文化平台的主要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应“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政府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责任,将网络文化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对网络文化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提升网络文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牢牢把握网络空间的管理主导权和文化话语权。
二是学校和文化事业机构是构建网络文化主体平台的基础力量。学校和文化机构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应当将这些资源优势、理论优势转化为网络文化的机能优势、现实优势,将运用网络文化作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方式。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空间融合为网络文化带来的新向度、新变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
三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各类市场主体是构建网络文化主体平台的重要力量。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的情景下,网络文化活动必须与互联网经济相结合,推动正面文化成为规范、引导市场交往活动的主导文化。在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大量创业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网络文化带来新的力量。这类创新企业本身孕育于网络文化之中,其经营活动中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文化气息,而新时代创业者们所具有的以创新为内核的企业家精神也是积极网络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用户关注度就是赢利点的今天,互联网企业往往将对网络传播机制的运用和创新作为其生存的基础,更加重视以特有的企业文化、品牌文化来吸引广大消费者。互联网产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人们把握网络文化生成、传播、接受等各环节能力不断提高,为网络文化机制的创新提供了内生动力。应当引导各类网络市场主体将自发的文化创作与自觉的文化育人有机结合起来,将创新商业模式与提升服务和产品的文化底蕴有机结合起来,将发挥文化的经济效益与弘扬主流意识形态有机结合起来,将维护网络市场规则与提升网络伦理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将正面网络文化融入其经营理念创新、经营业态创新、经营方式创新中,推进新时代网络文化机制的不断提升和完善。
四是以自媒体用户为代表的个人是构建网络文化主体平台的有机细胞。当前,自媒体已经成为现实的个体建构其虚拟身份、进行虚拟交往活动的主要载体。人们运用自媒体平台,在互联网空间以个体为单位发表、交流和共享自己与他人对社会生活、现实问题、热点事件、相关人物等的观点、看法和情感。以个体为基础的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点对面”的传播模式,形成了“点对点”的新传播思维和模式,已经并正在继续对网络文化的生成和传播产生重大影响。以自媒体用户为代表的个体性主体,作为文化主体其规模远超群体性主体,对现实生活的敏感度也远超群体性主体,其创造出来的文化产品往往可能更加具有可读性、可适性和吸引力。只有将这些个体纳入到网络文化的主体平台中,并加以正确引导和合理规范,才能充分激发其活力和潜力,使网络文化机制建立在覆盖面更广、群众性更强的基础之上。
网络文化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的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是核心主体自我革新与泛主体自觉意识提升过程的结合。从核心主体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表明其提升运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融合情景下网络传播新机制的能力,以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扩大自己的影响。从泛主体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表明其主动提升其充实文化内涵、宣传正面文化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规范,使自发的行为逐步转换为自觉的行为。#p#分页标题#e#
如今,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网络,网络文化的发展与我们自然息息相关,网络文化许可(文网文)资质类的企业同样需要健康生长,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网络文化育人才能更好地引导主体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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