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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发布人:文网文代办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5-18 11:5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二、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材料;
 
三、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四、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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